java当我们在类名中使用“iOS”作为一个词时,我们应该大写“i”吗?
一些品牌名称实际上不喜欢利用它们的第一个字母,而改变会使它看起来完全不同,特别是对于“iOS”。还有更像“mCore”、“macOS”等等。说到类名,我应该大写第一个字母还是保留原名
例如“iOSCompatProxy
”与“IOSCompatProxy
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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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些品牌名称实际上不喜欢利用它们的第一个字母,而改变会使它看起来完全不同,特别是对于“iOS”。还有更像“mCore”、“macOS”等等。说到类名,我应该大写第一个字母还是保留原名
例如“iOSCompatProxy
”与“IOSCompatProxy
”
# 1 楼答案
就我个人而言,我会把它作为
iOSCompatProxy
。我认为世界上的每一条规则都有例外。:)# 2 楼答案
对于这种类型的类名,没有普遍遵循的约定。即使是像“XML”这样的常规大写缩写也会导致不一致;查看the official JDK class list,我看到名为
XMLSomething
的类和XmlSomething
的类一样多谷歌在Google Java Style Guide中处理这个话题,他们给出了一个将文本转换为类名的方案:
他们的方案将
IosCompatProxy
作为类名,将iosCompatProxy
作为变量名。他们故意忽略了最初的大写字母,而采用了更基于规则的驼峰案例形式也许这不是最漂亮的表格,但如果你想找一个规则来遵循,并且在你工作的地方没有一个规则,谷歌的风格指南就是一个很好的规则,因为它特别提到了“iOS”。我倾向于高度重视他们的约定,因为他们使用这些约定维护了大量Java(截至2018年[1]有3亿行)
# 3 楼答案
一般来说,在Java类名中,新单词开头的第一个字母和所有后续字母都是大写的,例如
ThisIsAClass
。这是为了将它们与变量名和方法名区分开来。因此,根据我对Oracle风格指南的理解,我认为IOSCompatProxy
将是合适的类名,这是这里看到的通用Java风格指南(我不认为自上次更新以来有任何重大的风格变化):此外,由于iOS是一个比“互联网和操作系统”更广泛使用的首字母缩略词,我想说的是保持整个首字母缩略词大写。如果你有不同的解释,比如与@Boann所写内容相匹配的解释,请使用它
然而,我不鼓励你遵循谷歌的风格指南,除非你为谷歌工作(假设谷歌的风格指南基于甲骨文的风格指南,一般语法遵循可能是可以的),只是因为他们的风格可能与你未来工作的公司不同。相反,我建议您遵循以下Oracle风格指南:https://www.oracle.com/technetwork/java/codeconvtoc-136057.html